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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“走账”牵涉虚开发票罪?律师解析负责人如何避免刑事风险

时间:2025-09-23 20:21阅读:
公司“走账”牵涉虚开发票罪?律师解析负责人如何避免刑事风险作为刑事律师,在实践中发现许多企业负责人对“走账”行为的法律风险认知不足,最终面临刑事追究。虚开发票罪

公司“走账”牵涉虚开发票罪?律师解析负责人如何避免刑事风险

作为刑事律师,在实践中发现许多企业负责人对“走账”行为的法律风险认知不足,最终面临刑事追究。虚开发票罪不仅处罚直接开票人,更追究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。那么,企业负责人如何规避这一风险?

一、虚开发票罪的法律界定
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零五条,虚开发票罪分为两类:一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的发票;二是虚开普通发票。

虚开的三种典型行为包括:没有真实交易而为他人开具发票;有真实交易但开具数量或金额不实的发票;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代开发票。

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有资金走账和合同并不绝对排除虚开性质。关键要看是否同时满足三个条件:真实交易、款项往来与交易相符、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一致。

二、企业负责人面临的刑事风险

企业负责人可能因单位犯罪而承担刑事责任。根据司法实践,责任的认定关键在于实际参与度和知情度,而非单纯看职位高低。

挂名领导未必担责: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5000万元案件中,挂名董事长王某因不参与经营被判无罪,而实际控制人李某被判10年,财务总监张某被判7年。

知情度测试:负责人是否知晓违法事实是关键区别点。看过完整方案(知晓违法)的要担责,而只看到表面文件(被蒙蔽)的可能免责。

利益关联度:个人账户是否收到赃款是判断主观故意的重要证据。

量刑方面,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。即使是虚开普通发票,情节特别严重的也可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三、风险防范的实操建议

公司“走账”牵涉虚开发票罪?律师解析负责人如何避免刑事风险(图1)

1. 建立严格的发票管理制度

负责人应确保企业发票开具基于真实交易,严格执行“三流一致”(货物、资金、发票流向一致)原则。收到发票时,仔细核对销售方名称、印章、货物数量、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。

2. 完善内部审批流程

设立权责清单,明确董事长负责战略决策而不签具体合同,财务总监负责资金监管而不接触现金。重要决策保留会议视频,电子审批设置修改留痕,实现审批留痕

3. 加强关键岗位管理

会计和出纳人员是企业发票管理的“守门人”。负责人应定期审查财务流程,避免员工私自违规操作。某案例中,采购部副经理刘某私自决定虚开发票,被认定为主犯。

4. 面对违规要求时的正确做法

当被要求违规操作时,应当:书面请示(保留邮件/微信记录)、同步抄送合规部门拒不执行明显违法行为。发现公司存在违规情况时,应立即收集证据并通过合法渠道报告。

四、风险发生后的应对策略

一旦面临调查,立即咨询专业刑事律师是第一步。同时应配合调查并主动说明情况,积极退赔违法所得。

禁止销毁、篡改证据,如销毁账本、删除电子记录等行为将加重司法机关对行为人主观恶意的认定。

实践中,主动投案、如实供述、配合调查或补缴税款,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。

结语

对企业负责人而言,避免虚开发票罪的风险,关键在于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并确保其有效运行。法律不会冤枉“打工人”,也绝不放过“真老板”。每一起案件背后,都是审批记录、资金流水、聊天记录组成的证据铁三角——这才是职场真正的“免死金牌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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