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国企高管涉受贿案证据审查要点解析
案情概要
某北京国企部门负责人王某某(化名),因涉嫌收受合作方人民币XXX万元被移送审查起诉。关键证据包括:行贿人指证笔录、特定账户收款记录、项目中标时间关联性材料。
证据审查焦点与法律应对
1.言词证据的合法性审查
>发现行贿人对关键行贿场景的陈述存在实质性矛盾(时间、地点不符常理);
>依法申请调取监委讯问同步录音录像,发现存在诱导性发问情形;
>行贿人对资金来源的陈述无法与其他证据印证。
2.资金性质的客观验证
>银行流水显示:XXX万元中72.3%用于支付涉案项目的技术服务费(附三方合同及发票);
>剩余款项系行贿方公司日常备用金周转,有财务凭证佐证。
3.职务行为合法性论证
调取完整招投标档案,证实中标程序符合《招标投标法》第四十三条规定;
王某某作为部门负责人未签署最终决策文件,无职务处置权。
法律结果
>检察机关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,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,以“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”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律师实务提示
职务犯罪辩护需重点审查:①言词证据合法性 ②资金流向完整性 ③职务行为合规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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